一、国家助学金政策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中央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确定。
学籍(或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二、涉农专业具体范围
国家助学金涉农专业范围与国家免学费涉农专业范围相同。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与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自助卡发放给守助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自助卡后方可使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
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祖国,用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简朴。